眾禾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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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觀眾讀者老爺新年好,什么?過了?沒關系! 正月里來都是年,我打下這行字的時候還沒出正月。
? 斷更是肯定不會的,總管、凈事房什么的早都被我們無產階級鐵拳打碎了。主要是工作太忙(嚴肅),外加不小心被困在了艾爾登法環里面,千辛萬苦的拿到了兩塊大盧恩才獲得碼字的機會。
? 最近其實一直在緊鑼密鼓的選題,至于為啥先沖這個,主要是再拖就蹭不上熱度了。
? 自拉斯維佳木斯返深后,和不少客戶朋友喝茶的時候突然就聊到了這部影片,電影以深圳創業為主旋律,而我身邊很多80、90后自己創業的朋友都覺得感同身受。
? 劇透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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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規:
? 影片中景浩的妹妹患有心臟病,他需要在一年半內賺到巨額手術費來救妹妹的命。此時,影片中第一個高潮點來了,景浩以10萬元的成本買下了一批問題機,經過翻新后,總價值高達80萬元.
? 電影剛開始,就把終極難題解決了?肯定不能啊,隨著國家工商總局打擊翻新機的一紙公文,原本搶著拿貨的華強北老板們紛紛賴賬,景浩的維修店也因此被放高利貸的小貸公司搬空了。
? 這里面至少包含了“商標侵權”、“消費者權益”、“情勢變更或合同無效”、“自然人借貸”、”代物清償“等法律問題,但是其中最要命的一點,卻是容易被忽視的合規問題。
? 合規這個詞已經被提了很多年,在此不去對其內涵和外延做界定。簡單的來說,國家不讓干啥你干啥,這就是不合規。
影片中,景浩維修后再銷售給華強北商家的手機是壓在倉庫的問題機,而商家對外銷售時,大概率是當新的賣,這首先就涉及到了對消費者的欺詐。
? 同時,工商總局打擊翻新機最主要的抓手就是商標侵權,如果將各種二手配件重新組裝,幾乎是重新制造手機,商品流入市場會導致了消費者對該品牌商品的功能和品質產生混淆,從14年左右福田法院的判決(馬某LG案)中也可以看出來,為二手手機更換新外殼再對外銷售已經“很刑”了。
? 雖然影片中景浩是對電路中的小問題進行維修,如果明確說明是翻新機對外銷售,因為沒有降低商品品質,如果同時存在權利用盡的情形,不一定會構成商標侵權。但合規的關鍵之處就在于,要求執法人員有專業的判斷能力還是比較難的,尤其是面對新興領域、新興問題(比如元宇宙P2P),上頭一紙公文壓下來,辛辛苦苦攢的基本盤就被砸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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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產:
? 怎么沒有?拋開上面說的商標問題不談。景浩最終翻盤靠的是將10萬元的存貨一一拆機,并且達到廠家所要求的合格率,歸根結底在于過硬的技術實力。當然這套拆機流程想要申請專利不大可能,穩定性和保護范圍都有問題,維權取證都沒法弄,但知識產權不僅包括傳統意義上的專利、商標、著作權,還包括商業秘密。
? 從影片中可以看出,手機品牌方自己沒有拆過機,同時也沒打算做,所以才要求景浩自己拆并且規定了合格率。而景浩的這一套拆機流程,細化到了“風槍溫度、吹哪個角、吹幾秒”等等,在此時,這一套流程是非公知,且難以通過拆解的結果反向工程的,滿足了秘密性。這套能拆解原廠配件滿足無損合格率的流程顯然也是具有價值性的。
? 在此基礎上,景總需要對這套流程采取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文件上印制保密字樣;2、與每位員工簽訂保密協議;3、制定規范不允許文件出廠房;4、培訓;5、物理隔離(我知道景總沒這個條件)。
? 專利的內核是公開換保護,這種保護是有時間限制的,同時也是可被規避的,對于難以通過專利保護的商業/技術信息,完全應當提前做好基礎的商業秘密保護體系。萬一未來的哪天,用了你商業秘密的競爭對手上市了,間接幫你實現財富自由(詳見海能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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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
? 影片中,景浩去招員工時,許諾的工資是1000元/月,加上2%的項目分紅,工期4個月,喊出的口號是“相當于每個月5000元”。好事的我粗略的算了一下,預估總項目獲利80萬元。此時這種工資發放方式在漢語中我們一般表達為“畫餅”,在職場中大概類似于業績分紅,景總共雇傭6名員工,如果項目成功的話要發出去12萬元,去掉房租、水電、設備、物料成本,景總至少也有50萬以上的收益。
? 那憑啥他能拿這么多呢?憑的難道是“深度串聯,勢能積累,高頻觸達,關鍵路徑,定性定量,歸因分析?”當然不是,法理邏輯在于他占有好景通訊的全部股份,情理邏輯在于項目的一切成本和風險由他負擔,并且為了給員工發工資去擦高層外面的玻璃。
? 隨著劇情發展,經歷了打架、結婚、奔跑、被偷、受傷等情節后,景浩與6名員工結下了深厚的友誼,同時這些員工也通過不要工資、開來吊機、幫忙搬家、居家辦公等行為,分擔了景浩的成本,并且最終完成了訂單目標。
當景浩帶著員工們來到甲方辦公室的時候,介紹他們是自己的合伙人,由于影片中沒有交代,無從得知這種合伙到底是否經過工商登記變更,是干股還是身股。但明顯可以看出,此時不僅餅落袋為安,甚至還夾了五個肉串,成為了真正的股權激勵。隨后好景通訊不僅好景常在,幾位合伙人也都有了自己的事業。我最近發現很多朋友都有誤區,剛開始創業的時候覺得公司股份不值錢就亂發,或者認為股權激勵是大公司該做的事。其實不然,各行業的拼殺都已經刺刀見紅了,除非創始人擁有絕對的資源和無可替代的技術實力,只要希望發展,基本繞不開股權激勵。而最好搭建框架的時期其實就是初創期,股權搞得一團亂麻,等到天使輪來了,可能要重開下一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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