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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業進入低谷期,不少公司在經營困難時,選擇以各種方式“清退”員工。但為了規避補償義務,一些公司不再采用直接裁員的方式,而是通過隱蔽操作,強迫員工主動辭職。這些行為比降薪、裁員更加冷酷,消耗的不只是員工的信任,更是一個企業的基本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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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待崗背后的真相:變相裁員,壓縮補償
“待崗”成為公司處理資深員工的一種方式。表面上是暫時安排,實則目的是逼退員工。根據勞動法規定,正式辭退需支付“N+1”補償,年限越長,成本越高。通過讓員工待崗,只發最低工資,補償金額也隨之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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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一名在職十年的員工,月薪1萬元,公司正常辭退需支付11萬元補償。但若待崗一年,按照2000元/月發放,僅需支付2萬元左右。這種操作直接讓員工的補償縮水五分之四。待崗期間,員工收入銳減,生活壓力激增,最終只能選擇自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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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邊緣化處理:剝奪參與感,制造孤立氛圍
當員工不再被需要時,一些公司不會直接說明,而是通過排除在重要工作之外、不給任務、不參與會議、架空職位等方式,使其處于“有崗無事”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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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還會加以言語打擊,否定過往成績,制造心理落差。這類手段不僅打擊士氣,還令員工在團隊中逐漸邊緣化,難以融入,最終陷入精神孤島。這種“冷處理”看似沒有明確動作,實則比直接開除更加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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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愿好聚好散,反而套路逼退
企業經營困難可以理解,但不少公司在處理人事問題上動起腦筋,試圖在不承擔責任的前提下清退員工。相比直接溝通裁員、支付補償,這種做法既不坦蕩,也毫無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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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企業還以“節省開支”“人力優化”為由,暗中操作員工流失,并將這種手段視為“高明管理”。對待多年共事的員工如此算計,反映出企業價值觀的冷漠與功利。一家缺乏基本信義的公司,不可能贏得真正的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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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對被動局面,主動維護合法權益
當公司安排“待崗”或有其他異常行為時,員工應第一時間保留書面通知、工資記錄、崗位調整說明等證據。對于不合理安排,可書面表示不同意,避免默認公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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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通過勞動仲裁等手段維護自身權益。在合理合法的范圍內,用制度與規則對抗套路,爭取不低于法定標準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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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體面與尊重,是員工應得的底線
職場關系本應建立在相互尊重與信任之上。面對困難局面,企業若能夠坦誠處理、合理補償,即便不得不分手,員工也愿意體諒與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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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一旦選擇用套路逼人離開,失去的不僅是勞動力,還有信譽與口碑。員工雖是打工者,并非工具;再平凡的崗位,也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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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對人越公正,越能贏得人心;選擇計較一時得失,最終失去的將是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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