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中涉及的勞動法的地方十分廣泛,公司人事不能缺乏法律意識,否則很容易觸犯勞動法規。然而卻有求職者專挑法令觀念薄弱的企業、公司面試,看準公司不懂或規避勞動法令規定違法,趁機威脅申訴來索取賠償,這些求職者稱作求職蟑螂,也是就業市場中典型的投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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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不時可看到類似的求職詐騙的案例發生:某西餐廳錄取一位謊稱有豐富料理經驗的廚師,但廚師上班兩天就用上班受傷、機車故障等理由要求老板給保險金,在發現老板入職日沒有幫他交社保后,向餐廳索賠一個月的薪水,并威脅要去舉報。中國臺灣宜蘭有一名男子專找小公司求職,上班無故制造事端,被老板辭退后再以未交社保等理由來提告,威脅公司私下金錢和解。
雖然遇到這樣的求職者或員工,多半公司會感到生氣,但因為自己違法在先,即便認為求職者的要求不合理或感到生氣,也只能自認倒楣并私下和解來息事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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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這三點公司可以遵循來有所防范,避免被投機者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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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的勞動法規必須遵守
基本的社保、公積金必須在員工到職當天就協助辦理,以免違法被員工申訴。如果投機者故意表示自己有其他理由無法配合加保,公司也不能因此被說服而不交社保,因為違反規定就是違法。
另外,公司領導人或者人事主管在忙碌工作之余也須留意更新的法條和新聞、充實自己,因并非不知法律者就能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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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規范,將規則講清楚、說明白
求職者的工作經驗大多比公司領導人來的多,更甚比人事主管還懂勞基法相關規定,對于公司哪邊違法、哪項規定不合理都十分清楚。因此到職時,人事務必針對各項勞動條件向員工說明清楚,例如:工作時間、休假方式、薪水計算、獎懲規定等。而勞動契約最好簽訂書面,使雙方權利義務明確化。
如果公司規模較小沒有書面的勞動契約,也應該口頭說明清楚相關規范,或建立工作規則、內部規范讓員工能有所依循,避免雙方期待有落差而產生爭議,而當遇到刻意擺爛的員工,便能找到相對應的處置方式。
針對故意惹事的員工,人事要給予積極輔導、處理的紀錄與證明,以留下相關的證據預備供需要時可以做為舉證,千萬因為一時被惹怒而做了不明智的決定,比如叫員工明天不用來上班,可能就剛好正中員工下懷,反被員工申訴違法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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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善用試用期約定保護自己
目前勞動法皆認同公司和員工間約定試用期是合法的,只是在試用期間公司還要留意員工權益和正職人員并無不同,試用期間的長短也須合理。在員工到職前就先約定好試用期,可以幫助公司有多一點的時間觀察員工的整體表現,例如性格、工作態度等,并對照是否和應征時陳述、提供的資料相符。如果在試用期結束發現員工不適任,勞動法原則上同意公司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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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小編還是要提醒公司或者人事主管,遵守法律規定、盡到管理員工的責任才是避免投機者鉆漏洞的解決之道,否則相同的事情恐怕還會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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