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工作職責:
1、組織編制監理計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確定項目監理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組織召開監理例會,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示;
2、管理項目監理的日常工作,組織對分包商資質的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3、審批承包商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和進度計劃;
4、審查《工程開復工申請表》,簽發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復工令。
5、組織編制發布監理周報、月報、季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工程監理工作總結;
6、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組織審查施工單位的付款申請,簽發工程付款證書,組織審查竣工結算;
7、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和運行情況,主持和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調解施工單位與施工單位之間的合同糾紛,處理工程索賠,批準工程延期;
8、審查并簽署分部工程、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人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對驗收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加工程竣工驗收。
工作要求:
1、市政、給排水、暖通、電氣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具有高級職稱;具有建設主管部門監理工程師專業資格,并能在公司注冊;
2、具有8年以上市政建設管理和監理經驗;
3、具有較強的管理能力、溝通能力、綜合協調組織能力、工作經驗和處理復雜或困難問題的能力;
4、熟悉技術標準、操作規程、工程現場條件和施工工藝。熟悉“四控、兩管、一協”和監理工作流程,能有效控制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和成本;
5、熟悉本專業的監理規范、監理流程及相關施工質量、安全管理驗收標準、規范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