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工作職責:
1、遵守“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職業安全方針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職業病防治方針,在黨內貫徹法律、法規和程序國家和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危害防治的行業,全面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指示、文件和上級決定,開展地質調查。、圖紙和資料的編制,確保生產建設過程中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嚴格執行《《非煤礦山安全規程》、《非煤礦山防水防治細則》、《非煤礦山地質工作規定》、《非煤礦山計量規程》。
2、負責編制地質調查和水防治工作方案、計劃、方案和地質指令,并參與編制相關災害防治預案、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工程計劃等
3、負責對采礦作業中暴露的地質構造進行調查分析,確定其產狀。
4、負責上下井的控制和測量,確保上下井的控制關系正確。
5、負責相關礦山地圖的填寫和測繪,確保信息及時、準確。
6、負責隧道工程的安全措施和管理。按照《非煤礦計量規程》及時、準確地完成各項計量任務。
7、負責“三下”礦井及其他需要保護的地面建筑物、安全桿的計算、支護工作以及巖體運動和設計觀測補助及總結等工作。
8、負責分析、調查專業范圍內的事故隱患,制定處理措施并監督落實。
9、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標準化工作。
10、負責參與“雨季三防”相關工作。
11、負責探放水孔設計和技術管理,指導探放水孔施工。
12、負責收集、整理有關安全技術資料,根據礦井現有情況,制定相關崗位的技術管理政策和技術操作規程,并監督實施。
13、負責生產礦山礦產資源管理,分析掌握儲量動態變化。負責儲備損失的報告、審批、地質、水文地質損失的辦理和轉出、轉入。
14、參加有關礦山安全生產和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會議,參與本專業的救援、調查和事故分析。
15、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工作條件:
1、45歲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地質勘察、地質勘察等相關專業;
2、8年以上地質勘察、礦山測繪工作經驗,3年以上勘察工程師主管崗位薪資經歷;
3、熟悉行業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規要求;
4、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