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業務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
桂建政務〔2021〕6號
各相關單位: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廣西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辦發〔2021〕41號)精神,自2021年8月10日起,我廳辦理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業務實行告知承諾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企業條件
(一)工商注冊地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建筑施工企業。
(二)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已向我廳提交特許核準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的建筑施工企業。
二、申辦事項范圍
(一)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新申請、變更和延期事項。
(二)因證書失效、企業合并重組、跨省變更至廣西壯族自治區的建筑施工企業,需要重新核定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辦理要求及流程
(一)“安管人員”(指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求
嚴格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通知》(建質〔2008〕91號)、《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7號)、《關于印發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建質〔2015〕206號)有關規定配備“安管人員”。即:
⒈ 企業主要負責人包括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總裁)、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副總裁)、分管生產經營的副總經理(副總裁)、技術負責人、安全總監等須參加安全生產考核合格;企業設置有上述崗位的,其必須持有A證。
⒉ 項目負責人:滿足企業具有資質標準最高等級要求的注冊建造師人員數量配備B證(資質標準未要求注冊建造師的除外)。
同時具備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資質的企業則按照其施工總承包序列資質標準最高等級要求的建造師人數的配備B證。
⒊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總承包序列資質的至少配備3人,專業承包序列資質的至少配備2人。
同時具備專業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資質的企業則按照其施工總承包序列資質至少配備3人。
(二)業務申報
?1. 區內企業在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后,可在我廳的行政審批系統中進行網上申報,并按所取得的資質證書中最高項專業資質配備人員。
⒉ 企業申報特許二級資質時,可按照《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特許核準資質的建筑業企業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桂建政務〔2021〕2號)的要求同步提交書面承諾到窗口申報。
(三)各項業務所需承諾材料
⒈ 新申請(含重新核定)業務。企業可對社保、意外傷害險、勞保用品發票等相關材料以書面的形式進行承諾,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掃描原件后按申報流程要求,將承諾上傳至我廳行政審批系統。
⒉ 變更業務。企業在完成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證書變更后,在審批系統中正確填寫所需要變更的信息,并對相關材料以書面的形式進行承諾,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掃描原件后按申報流程要求,將承諾上傳至我廳行政審批系統。
⒊ 延期業務。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前3個月可在審批系統中提交延期申請,并對相關材料以書面的形式進行承諾,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掃描原件后按申報流程要求,將承諾上傳至我廳行政審批系統。延期合格后的證書有效期將以審批結束的時間開始計算。
三、監督管理
企業在取得“建筑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應自覺遵守《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28號令),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不得擅自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等相關規定。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所告知承諾的部分,我廳將在企業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后6個月內進行承諾內容核查。企業應當積極配合,不得無故推脫或拒不配合;對無故推脫、拒不配合及發現存在弄虛作假、不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我廳將按相關規定予以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期間,拒不整改或經整改仍不合格的,我廳將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附件:
⒈ 承諾書(新申請、重新核定、變更、延期)
⒉ 承諾書(特許新申請)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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