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不斷提升城鄉建筑品質和設計水平,適應新的城鄉建設發展理念,加強新時期注冊建筑師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能力和水平,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對《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2002年版)》(以下簡稱“舊大綱”)進行了修訂,形成《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2021年版)》(以下簡稱“新大綱”),并于今日(11月12日)正式頒布,自2023年度正式實施。與此同時,為全面實施新大綱,做好相關考試科目的銜接和考試成績的認定,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制定了《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新舊考試科目成績認定銜接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亦于今日正式發布實施。
新大綱考試科目由9門整合為6門,為做好新舊大綱考試平穩過渡,《辦法》從“新舊大綱考試科目的對應關系”“新舊大綱考試科目成績認定”“新舊大綱考試科目的組織實施”“新大綱考試科目成績合格有效期和起算時間”四個方面,提出對已通過舊大綱部分科目考試考生的成績的認定銜接辦法。
對于新舊大綱考試科目的對應關系,《辦法》提出,舊大綱中的《建筑設計》(知識題)、《建筑材料與構造》(知識題)、《建筑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知識題)、《建筑方案設計》(作圖題)4個科目保持不變;舊大綱中的《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知識題)、《場地設計》(作圖題)2個科目整合為新大綱的《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知識題)科目;舊大綱中的《建筑結構》(知識題)、《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知識題)、《建筑技術設計》(作圖題)3個科目整合為新大綱的《建筑結構、建筑物理與設備》(知識題)科目。
對于新舊大綱考試科目成績認定,《辦法》明確,舊大綱中《建筑設計》《建筑材料與構造》《建筑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建筑方案設計》4個科目成績合格的,認定為新大綱該4個科目成績合格。舊大綱中《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場地設計》2個科目成績均合格的,認定為新大綱《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科目成績合格。舊大綱中《建筑結構》《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建筑技術設計》3個科目成績均合格的,認定為新大綱《建筑結構、建筑物理與設備》科目成績合格。
對于新舊大綱考試科目的組織實施,《辦法》指出,2022年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仍執行舊大綱,考試科目為9門。2023年起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執行新大綱,考試科目為6門。舊大綱中《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場地設計》《建筑結構》《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建筑技術設計》5個科目在2023年進行收尾考試,該5個科目中部分科目成績未合格的考生,可繼續參加舊大綱剩余科目的考試,成績合格按本辦法第二條的規定認定為新大綱對應科目成績合格,或考生直接參加新大綱對應科目的考試。2024年起不再進行舊大綱上述5個科目的考試。
對于新大綱考試科目成績合格有效期和起算時間,《辦法》表示,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由9個科目整合為6個科目后,考試成績合格有效期仍為8年不變。凡本辦法第二條認定的新大綱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統一自新大綱考試實施年度起計算8年成績合格有效期。
原文如下
關于發布《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
考試大綱(2021年版)》的公告
注建公告第297號
為不斷提升城鄉建筑品質和設計水平,適應新的城鄉建設發展理念,加強新時期注冊建筑師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能力和水平,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對《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2002年版)》進行了修訂,形成《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2021年版)》。經有關主管部門同意,現予頒布,自2023年度正式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2021年版)
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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