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住建部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簡化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程序和條件的通知》,決定自2022年1月1日起,進一步簡化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程序和條件。其中:
取消公示審核意見環節
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申請初始注冊,經聘用單位確認,由雙方對申報材料真實性進行承諾。住建部審核后不再公示審核意見,直接公告審批結果。
取消相關職稱注冊條件
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申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無需申報本人職稱情況。住建部在注冊審查中不再考核職稱條件。
監理工程師作為工程項目監理工作的總負責人,是做好工程質量安全管控的重要核心,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執業制度改革的深入,監理工程師也加快了改革步伐,2019年12月,住建部和發展改革委下發《關于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19〕 1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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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明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取得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等。表明注冊監理工程師的專業認可度、實際應用領域和證書權威性都得到了進一步加強。然而與此同時,通過查詢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系統得知,截至2021年9月底,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達到了25.2萬人。
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統計匯總
此次住建部發布通知,簡化監理工程師注冊流程,也可以從側面反映出工程監理行業市場規模、需求將進一步增大。綜上所述,注冊監理工程師未來的市場價值將擁有較大的升值空間。
原文件如下: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深入推進建筑業“放管服”改革,優化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效率,決定自2022年1月1日起,進一步簡化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程序和條件?,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公示審核意見環節。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申請初始注冊,經聘用單位確認,由雙方對申報材料真實性進行承諾。我部審核后不再公示審核意見,直接公告審批結果。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審批結果持有異議,均可向我部反映。
二、取消相關職稱注冊條件。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申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無需申報本人職稱情況。我部在注冊審查中不再考核職稱條件。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信息、個人工程業績信息、執業單位變更記錄信息、不良行為信息等,可通過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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