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智能建筑的系統集成方面,有不同的做法,這完全是正常現象。從我國智能建筑的發展來看,在建筑界廣泛規劃和設計也只有幾年。也就是說,從90年代初開始,中國基本建設發展的高峰期,智能系統逐漸被很多業主、房地產經紀人和設計者理解、認識和接受,開始設計和實施。但是,作為智能建筑的子系統,從80年代開始設計。自96年初在上海舉辦中國首屆智能建筑研討會以來,在業內才真正擁有系統,有目標地在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隨著智能建筑的設計和研究,才開始提出各系統的整合問題。許多承包商此時為了公司業務的發展,開始擴大自己的業務范圍,打出了系統整合商的旗號。
但是,在國際上,智能建筑的發展,不是像我們這樣炒的熱,而是基于現實的態度,應該具備哪個系統,由專業的承包商承擔。需要集成到何種程度, 均是從實際應用的角度來衡量, 在有的系統之間的聯絡, 可通過日益發展的互聯網進行。從而達到各有必要聯系的系統之間的信息資源能夠共享。
關于樓宇自控系統,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 JGJ/T16-92中對其提得較為明確, 就其功能來看, 幾乎包括相當多的方面, 但其主要的目的在于:
1.確保建筑物(群)內環境舒適;
2.提高建筑物自身以及人員與設備的整體安全水平和災害防御能力;
3.通過最佳控制節約消費
4.提供可靠的,經濟的最佳能源供應方案, 進行節能管理;
5.高效運行設備,減輕人工勞動強度
6.不斷提供有關設備運行情況的資料,收集整理,作為設備管理決策的依據,實現設備維護工作的自動化。
根據以上應用功能,BA系統應分為兩個子系統。
1.防火和保安子系統包括:
a.火災警報和消防控制系統
b.人員進出監控系統;
c.保安巡邏系統;
d.防盜報警系統;
e.需要實現安全監視的其他系統(地震監視和警報、煤氣泄漏警報等)。
2.設備運行管理與控制子系統包括:
a.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HVAC)系統;
b.給水 (含冷水,熱水,飲用水) 與排水系統;
c.變配電與自備電源系統;
d.供電和照明控制;
e.需要監視的其他系統(電梯、廣播、電纜電視等)。
從技術角度來看,這兩種子系統的劃分具有硬件設備資源的共享,便于整體管理和維護,能夠統一正常和異常情況下的設備控制方案,實現全面的集中監視。
該系統的構成方式與國際一些方法相似。但是,中國的消防管理體制要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是獨立的系統。但是,隨著技術的發展,在某些地方允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向大樓自控系統發送信號。平時BA系統可以從火災自動報警主機獲得運行狀態的各種信號?;馂臅r,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可向樓宇系統發出信號, 這種單向性的信息流向, 反映的是我國消防部門管理的需要。例如某家國外著名的建筑設計事務所, 在我國承擔的幾項工程設計, 就是將樓宇自控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一些功能混合起來 ,并將應歸到消防系統聯動的消防設備, 納入到樓宇自控系統中去控制。在實施過程中, 由于管理體制的要求, 不得不按國內的要求進行改動, 將消防的專用設備歸到消防聯動中。消防以外的大樓自習系統的各個子系統,可以實現小的整合。
在這個工程中,有關子系統的聯動關系,以某個事件為例,可以看到它之間的關系和動作。例如,保安系統設置的閉路電視和防盜警報系統,白天由于監視區內的人員往返,閉路監視系統處于工作狀態,防盜警報系統處于防盜狀態。因為這座建筑是業主自己使用的,所以人流相對在工作中流動。工作人員離開后,防盜報警系統處于防盜狀態??紤]到夜間無人工作,一些公共區域的照明由BA系統控制關閉,留下少量照明。一旦防盜報警的探測器探測到有人非法闖入, 立即將報警信號送至BA系統, 由BA系統控制開啟相關區域的照明。同時,閉路監視系統立即進行跟蹤監視,保安監控的錄像機則進行實時錄像。
一種是由系統集成商中標后, 由中標方統一考慮各子系統產品廠家。這種做法容易選擇通信協議一致的產品,可以更好地達到相關子系統之間的聯動(或整合)。也就是說,在BMS系統中,各子系統之間的信息資源很容易共享。
第二種方法是業主自行招標或確定各子系統的承包商,然后由系統總承包負責。這種做法,業主往往單方面追求價格,忽視系統集成中應注意的問題,系統沒有達到統一的通信協議。有些系統沒有開放性,因為先天不足,給總承包商帶來了困難,最終業主自己受到了損失。為了能在BMS下集中管理, 要達到各子系統之間資源共享,又須花費額外資金進行彌補。例如,在設計階段,設計者應根據工程要求和特點合理整合子系統,在整合過程中,子系統的通信協議應符合TCP/IP協議。
在大樓設備的控制中,強調產品和系統的開放性,目的是使產品具有信息資源的一致性。值得注意的是,很多產品供應商和承包商都說自己的產品和系統是開放的,可以和各家的產品交流,將不同廠家的產品和系統集成到一個系統中,由主系統監視和控制。但必須注意, 并不是所有的產品都是完全開放的, 它們可能是由于通信協議的差異導致系統集成中的不盡人意, 或是需付出額外的軟件編制費用, 修改接口界面。
因此建議從規劃設計開始, 就必須強調系統的開放性, 強調系統聯網中的信息資源共享問題, 在以后施工,安裝過程中, 均應有所要求, 前后一致, 滿足要求。
鑒于智能建筑中目前存在的問題, 一是尚未有正式的設計標準, 同時也沒有統一的驗收標準, 具體要達到一個什么樣的程度, 以什么標準來驗收, 很難有一定論。因而造成了有些系統運行不正常的結果, 這在有些地方的調查中占有一定的比例。這同樣是存在于設計和施工質量的問題。對于設計和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大致有以下幾點:
1.設計人員對此了解不深, 有的單位基本不設計智能化系統, 而是交給系統承包商。系統承包商在商務談判中費用低,因此在系統深化設計中,降低了檔次、標準等,控制點少,不合理,精度不能滿足要求,只能在系統中運行。
2.設計BA系統不僅是電氣專業的弱電者,在BA系統中,占領大部分的是HVAC,這要求與設備專業人員密切合作,包括承包商的深化設計等,都要與設備專業人員密切合作。否則,原設計者的設計思想、控制要求等,不能實現現實,只能運行系統,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
3.施工問題,質量達不到要求,目前國內承包商由于經營方面的原因,在施工現場施工人員中,只有一部分是公司員工,大部分是臨時或合作施工人員,許多人素質不高,發生野蠻施工。
4.公司內部人員,水平參差不齊,有人負責的工程好,有人不行,有人不是每個人都有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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