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發布《關于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稱通知)。其中明確,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確需建設的,要結合消防等專題論證進行建筑方案審查,并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
通知指出,各地方不斷加強基礎設施等領域建設項目管理,工程安全質量水平不斷提高。但是,一些項目管理不嚴格,相關管理規定不能執行,工程質量下降,安全危險增加。為進一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堅持質量第一,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是加強項目審核把關。規范履行項目審查(批準、備案)程序。嚴格按照《政府投資條例》《企業投資項目審批和備案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履行投資項目審批(審批、備案)程序。政府投資項目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批準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書、初步設計。企業投資項目應根據《政府批準的投資項目目目錄》等相關規定,履行批準或備案手續。未按規定履行審批(審批、備案)程序、不符合規定建設條件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在前期工作階段進一步加強工程質量管理。項目單位應當提高項目前期工作質量,確保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項目申請報告等文件的深度達到規定的要求。規劃選址階段要優化工程選址方案,盡量避免風險較大的敏感區域。可行性研究報告要對涉及工程安全質量的重大問題進行深入分析、評價,提出應對方案。初步設計應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的強制標準,提出安全質量防護措施,對施工方案提出相應要求。
嚴格審查超高層建筑。嚴格執行《住宅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和建筑風貌管理的通知》,將超大量公共建筑、超高層建筑和重點地區建筑作為城市重大建筑項目進行管理。其中,100米以上的建筑應嚴格執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置審查制度,適合城市規模、空間尺度,嚴格限制符合消防救援能力的新建250米以上的建筑,確實需要建設的,應結合消防等專題論證進行建筑方案審查,報告住宅城鄉建設部備案的500米以上的超高層建筑
500米以上的高層建筑相對來說,以后空拍是難以在建了,對于還在發展中的城市而言,這肯定算不上什么好消息,要知道,城市建設對城市發展還是有一定的影響的,尤其是年輕人都是對高樓大廈非常的向往,而且有很多是高樓迷,250米以下的還是可以新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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