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被迫下課!建筑師能上位嗎?最近,在放管服提高商業環境、優化工程建設管理的背景下,很多省市在社會投資項目和一部分非公共安全小項目中不實施工程建設監理,多年來政府強制監理的取消似乎逐漸接近。
作為政府對工程質量監管的一個重要環節,取消之后監理的責任如何轉移?建筑師負責制和全過程工程咨詢也許正當其時,可以借機上位。
首先,讓我們看看具體規定。以4月2日山西省住房建設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住房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督管理的通知》。
建筑師
《通知》指出,除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外,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大中型公共事業工程、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和學校、電影院、體育場館項目、建設規模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設工程、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工程等,其他項目不實施工程建設監理,實施自我管理,建設部門承擔工程監理的法定責任和義務鼓勵有條件的小型項目試行建筑師團隊對施工質量進行指導和監督的新型管理模式。
從1998年中國借鑒西方經驗建立工程監理制度以來,已有30多年的歷史。2014年深圳開始監理制度改革,社會工程全部取消強制監理,建議將非強制監理范圍擴大到政府工程以來,監理市場化的步伐逐漸接近。目前深圳、上海、北京、天津、山西、廈門、廣州、成都等多個省市的部分工程不再強制監理。2019年,雄安新區也建議用工程質量保險制度替代工程監理制度,從行政要求轉為市場化,實行自我管理,建設單位承擔工程監理的法定責任和義務。
山西的文件中明確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小型項目試行建筑師團隊對施工質量進行指導和監督的新型管理模式?!倍虾T?018年3月就對社會投資的“小型項目”和“工業項目”中,不再強制要求進行工程監理并提出建設單位可以自主決策選擇監理或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等其他管理模式。
2017年,住宅建設部發表了《住宅城鄉建設部關于促進工程監理行業變革發展的意見》,部署了工程監理行業變革發展、創新發展。
其中,適應發揮建筑師主導作用的改革要求,結合有條件的建筑項目,建筑師隊伍指導和監督施工質量的新管理模式,建筑師委托工程監理實施駐場質量技術監督。
2019年2月《深圳市建筑師負責制試驗實施方案(試驗)》中建筑師的責任之一是監督工程
在負責試驗項目建設過程中,參與設計質量、質量、設計效果實現等相關施工管理,如主導項目工程招標技術文件、主要建筑材料選擇等重大事項的決定
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設計調整、內容審查變更、設計調整變更內容具體實施
監理、施工單位是否按既定設計文件要求實施建設技術監督,簽署現場施工指令,開展現場駐場服務,在施工現場例會、重要節點檢查、材料審查等方面發揮主導作用
負責試驗項目竣工文件檢驗提交。
《方案》還指出,監理工程師可以成為建筑師隊伍的一員。
2019年10月,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在民用建筑工程領域推行建筑師負責制,并賦予建筑師兩項重大權利。依據雙方合同約定,賦予建筑師代表建設單位簽發指令和認可工程的權利,明確建筑師應承擔的責任。
2019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提供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咨詢服務。
從以上文件可以看出,取消強制監理制度,執行建設單位的主體責任,建設單位承擔工程質量安全的法定責任和義務,建設單位可以委托全過程的工程咨詢和建設者團隊護衛自己的責任的模式已經很明確了。因此,這應該是實行建設項目管理的頂層設計,大力推進全過程咨詢和建筑師的制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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