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陜西省三原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裝修合同糾紛案,判決被告張彪返還原告牛莉裝修款14000元。
經審理查明,2016年5月,原告欲裝修三原縣丹尼爾商城東邊的某KTV練歌房,由于被告正在此地為他人裝修店面,原告遂找到被告,經過口頭協商,原、被告就裝修事宜達成了一致意見,原告依照雙方約定支付了工程款,被告卻未按約定完成工程量,后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據一份,內容為:
“今借某KTV老板牛莉裝修款壹萬伍千元整(15000元),因店面裝修,承諾于2016年5月28日交工,如到期交不了工,則一個月還完所借款項15000元,每天補助牛莉200元。”
事后被告并未施工,原告便不斷地找被告索要該工程款,期間,被告向原告支付了1000元,后拒絕再行支付。
??????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被告達成的口頭裝修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合法有效,雙方應嚴格按照約定履行義務,被告收取了原告裝修款卻未按照約定完成工程量,顯系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當返還原告裝修款15000元,但在原告索要該款的過程中被告向原告支付了1000元,該1000元在本案中應予扣除。
庭審中,原告稱被告支付的1000元系被告向其支付的利息,無據證實,法院不予采信,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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