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筑招網資訊,浙江省瑞安市發布于10月8日發布了修訂后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通知。新政鼓勵各類電力用戶、投資企業、專業化合同能源服務公司、個人等投資和運營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
主要政策內容
1.個人項目登記簡化: 對于個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區域內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市供電局將直接進行登記,并集中報能源主管部門備案。
2.工商業項目變更辦理: 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業主,若涉及裝機容量、消納方式等變更,應向能源主管部門申請項目變更,并在市供電局辦理相關變更業務。
3.違規項目整改與處罰: 發現建設過程中存在違反規范的項目,市發改局將出具整改意見,并限期整改。對于逾期未整改的項目,將移交規劃主管部門處理。確需立案查處的,移交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處理。
4.已建成項目違規處罰: 對已建成并通過聯合驗收的光伏發電項目,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現違反建設規范,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與屬地鎮街(開發區)責令整改。確需立案查處的,移交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處理,并取消市級光伏發電財政補貼。
5.新建項目接入數字化管理平臺: 所有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應履行備案、設計、安裝和驗收程序,并接入浙江省可再生能源數字化管理服務平臺。
?
生效時間
新政策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同時,原瑞安市發展和改革局、瑞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瑞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瑞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瑞安市供電局此前發布的關于瑞安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的通知被同時廢止。
?
這一系列政策調整將為瑞安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發展提供更加清晰的指導,有望吸引更多投資者和能源服務公司參與到綠色能源領域的建設中。
【觀點僅代表作者,不代表本站立場】
掃一掃添加微信
使用小程序
使用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