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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招網資訊:近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印發青島市2024年“促進經濟鞏固向好、加快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一批)的通知,其中涉及優化海上光伏儲能配置等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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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文件內容,2025年年底前建成并網的海上光伏項目將免于配置儲能設施,為加快推進海上光伏發展提供了政策支持。而對于2025年以后建成并網的項目,則原則上按照不低于20%、2小時比例配置儲能設施,可采用配建儲能、新建或租賃獨立儲能、制氫等多種方式,以滿足清潔能源的穩定供應需求。值得一提的是,符合條件的新建獨立儲能項目可優先納入省級新型儲能項目庫,進一步提升項目的優先級和發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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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獨立儲能示范項目和列為省試點的長時儲能項目,文件提出了容量補償費用的執行標準。參與電力市場的容量補償費用將暫按電力市場規則中月度可用容量補償標準的2倍執行,旨在進一步激勵和支持這些項目的發展。同時,長時儲能項目容量補償將與其他政策不同步執行,以更好地促進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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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政策清單的發布,為青島市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明確的方向和政策支持,有助于推動清潔能源產業的發展和應用,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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