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工程師從事設計,規劃和監督新建筑物和橋梁的建造,或現有房屋或其他建筑物的改建和擴建。
結構工程師主要工作任務包括:
準備報告,設計和圖紙;
計算建筑結構載荷;
選擇合適的建筑材料;
提供結構技術咨詢;
監督和檢查承包商的結構施工工作;
檢查屬性以檢查條件/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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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工程師工作環境條件:
大多數結構工程師都在建筑設計、土木工程,檢測工程,設計院工作 - 結構工程師通常在辦公環境專注設計結構,或者 有時要到承包商施工現場將監督結構的建設,在現場工作。
結構工程師執業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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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執業范圍:
(一)結構工程設計;
(二)結構工程設計技術咨詢;
(三)建筑物、構筑物、工程設施等調查和鑒定;
(四)對本人主持設計的項目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
(五)建設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一級注冊工程師的勘察設計范圍不受項目規模及工程復雜程度的限制。二級注冊工程師的勘察設計范圍僅限承擔國家規定的民用建筑工程三級及以下或工業小型項目。
總之一條:結構工程師是屬于土木建筑業中的結構設計和研究,不包括建筑設計和機械設計。
結構工程師的關鍵技能
創造力;
商業意識;
團隊合作和溝通技巧;
出色的數學,IT和分析能力;
注重細節;
項目和預算管理技能;
對施工方法,材料和法律法規有良好的工作知識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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