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央企和國企的施工單位工作了幾年,雖然我一直在項目上工作,未曾在機關總部的職能部門擔任職務,但在日常工作中,和相關職能部門的對接使我逐漸了解了一些國企的工作作風。以下是我根據個人經驗總結的一些國企工作中的“潛規則”和不為人知的工作流程,歡迎各位看官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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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請款流程:繁瑣且緩慢
國企的請款流程可以說是冗長而繁瑣的,首先需要分公司各個職能部門的領導簽批。令人無奈的是,這些領導大多數對項目的實際情況并不了解,但仍然需要他們簽字確認。有時候,項目上的資金緊張,急需請款時,很多領導卻并不著急,甚至會拖延審批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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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糟糕的是,一些著急的領導也往往會顧慮到審計問題,不敢輕易簽字批準,生怕后期審計時被追責。這樣一來,項目組成員只能在等待中焦急萬分,工人也只能堵在辦公室門口,等待著款項的發放。盡管項目管理人員的職責是盡量減少這些流程上的延誤,但職能部門對項目組的感受往往并不關心,反而常常指責項目組“管理不力”,導致項目資金流轉不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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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情況不僅僅體現在請款流程上。像方案審批、合同簽訂等需要走OA審批的流程,通常也會遇到類似的障礙。每一份文件都必須經過層層審批,有時甚至會因為領導的疏忽或不重視導致審批過程異常緩慢,這種現象在國企中是常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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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同簽訂:復雜且有條框
國企的合同簽訂過程同樣讓人頭疼。首先,很多國企對于合作方的要求有嚴格規定,比如要求對方公司的納稅等級必須達到B級以上。但是,如果因為特殊原因需要選用某個納稅等級較低的供應商或分包商,必須提供說明和承諾,還得通過層層審批才能啟動合同簽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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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合同條款方面,很多時候國企會設立一些強硬的“霸王條款”,這常常令合同的另一方難以接受。雖然與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的合作方還可以接受,但如果對方也是國企,那么這類條款的磕磕絆絆就變得更加明顯。有時合同簽訂過程會拖延幾個月,甚至長達三四個月都難以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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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拖延在實際工程中也表現得非常突出。在沒有簽訂合同之前,施工方往往只能采取“先干后說”的策略,進入工地開始工作。等到工作進行到一定程度時,再由法律和法務部門介入處理。沒有合同的情況下,停工往往是最直接且有效的方式,但這也使得項目的正常推進受到很大阻礙。由于缺乏正式的合同保障,一旦停工,往往會出現對方派人看守工地,防止項目組更換承包隊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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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職場晉升:靠運氣還是靠能力?
國企的職場晉升機制也常常讓人感到無奈。在很多情況下,工作表現并不一定決定職場晉升的結果。兢兢業業、埋頭苦干的員工往往沒有得到應有的晉升機會,而那些能夠出現在領導面前、給領導留下深刻印象的人,往往更容易獲得提升的機會。這讓我感到深刻的失望——在很多時候,晉升的機會似乎并不完全與能力掛鉤,而是與是否在領導面前露臉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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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甚至會因為“幸運”的機會正好在項目上和領導有較多接觸,從而獲得了更多的關注和提升機會。正如網絡上所說的:“路由器的作用比空調大得多,但人們更看重空調?!边@種現象在國企職場中尤為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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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也不能否認,晉升的人員可能確實具備某些能力和閃光點,但不可否認的是,領導的親近感和觀察力度在晉升過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這種現象在很多國企中普遍存在,尤其是對于項目經理和高級管理職位的晉升,似乎更多的依賴于領導的提拔而非個人的實際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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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風格:規則面前的“驚喜”
總體來說,國企的管理風格給我的印象是:在一些需要不講原則的時候,反而會死守原則;而在一些需要堅守規則底線的時候,往往又能給你“驚喜”。這種反差使得很多事情變得更加復雜。比如,有些時候企業需要做出某些靈活的決策,但由于過于嚴格的規定,反而無法有效推進項目進展;而有些在合規性方面應該堅守的規定,卻常常被輕易忽視。
這樣的情況常常讓人感到意外和驚訝,也讓我對國企的“潛規則”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在很多情況下,國企不僅有著自己的管理模式,還受到各種制度和流程的限制,導致整個工作過程中的一些決策和執行看似不合邏輯,卻又不得不接受這些“驚喜”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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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在央企國企的施工單位工作,給我帶來了諸多體會與感悟。雖然大多數的工作流程和職場晉升顯得有些繁瑣且受限,但也正是這些“潛規則”讓我們能夠更好地了解國企的工作氛圍和企業文化。通過這些經驗,我逐漸意識到,工作中的很多問題并非單純的個人能力問題,而是與企業的體制、管理模式以及領導決策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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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如此,正如許多從事工程行業的同仁所說,“做得好不如做得久”,在國企施工單位,雖然工作有時看似復雜且無序,但只要適應這些規則,就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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