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很多企業都在搶工期、趕進度,因此福建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加強歲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建房建市政工程的建設、施工、監理等責任主體立即組織開展自查自糾。
施工總承包企業、監理單位還應于2019年1月17日前登陸“福建省工程項目建設監管系統”的“責任主體自查自糾”模塊進行登記。
未及時檢查登記或自查自糾弄虛作假的,均視同未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予以信用不良信息扣分。
文件原文:
關于加強歲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閩建辦建〔2018〕66號
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省屬施工企業,省質安協會安全與設備分會:
歲末年初是建筑施工生產建設旺季,一些企業搶工期、趕進度、增效益意愿強烈,影響安全生產的不穩定因素增多。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現就加強歲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一)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指導、督促本轄區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的建設、施工、監理等責任主體按照《關于印發貫徹落實省政府安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立即組織開展自查自糾,企業相關負責人要帶隊深入所有項目現場開展檢查,重點核查項目部自查自糾工作質量和隱患問題整改情況,并督促項目部做好整改落實,有關檢查情況應形成書面記錄留檔備查。施工總承包企業、監理單位還應于2019年1月17日前登陸“福建省工程項目建設監管系統”的“責任主體自查自糾”模塊進行登記。未及時檢查登記或自查自糾弄虛作假的,均視同未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予以信用不良信息扣分。
(二)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指導、督促本轄區注冊的建機一體化企業對本企業所有房建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生產使用情況進行自查,建立檢查臺賬,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整改,相關情況應形成書面自查整改報告,于2019年1月17日前報送企業注冊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于2019年1月20日前將匯總情況書面報送省廳(詳附件)。逾期未報送的企業,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予以通報批評,上報省廳予以信用不良信息扣分。
二、強化安全質量監督執法
(一)各設區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立即組織開展歲末年初安全質量專項檢查,督促企業全面排查和消除風險隱患;分管領導、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負責人要帶隊對轄區內在建項目進行安全質量專項檢查,發現隱患要督促責任主體立即整改,隱患“清零”,要嚴格執法,對存在重大安全質量隱患的,該停工的堅決予以停工。
(二)省廳近期已組織開展地鐵工程安全質量專項檢查,下一步將組織開展房建市政工程安全質量督查。
三、其他有關事項
省廳將于近期組織召開全省安全質量形勢分析會,總結今年工作,研究明年工作計劃,請各設區市(含平潭)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準備。
附件:《建機一體化企業自查整改落實情況匯總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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