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采取七項措施從嚴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行為,堅決杜絕非法機構和個人通過偽造虛假證明材料、虛構住房消費行為等手段違規騙提套提住房公積金行為的發生,切實維護好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推動住房公積金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一是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認真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切實防范資金流動性風險,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嚴防將住房公積金用于炒房投機。
二是嚴把審核關口。重點嚴審在異地購買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同一人多次變更婚姻等關系購房、多人頻繁買賣同一套住房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行為,認真核查購房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機構和個人通過偽造、虛構住房消費行為等手段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一經核實查證,嚴肅處理。
三是規范強化業務流程。進一步規范提取受理、復核業務操作,明確崗位職責,合理分配業務權限,實現不相容崗位有效制約。加強業務人員培訓、提高甄別真偽能力,健全信息系統內控功能,減少業務辦理的人為干預及誤操作。經常性開展內審稽核工作,及時排查和處理風險。
四是加大實施失信聯合懲戒。針對個別繳存人提交虛假、偽造資料,尚未提取成功的,5年內不得使用住房公積金,并列入業務系統“黑名單”記載其失信記錄。對提交虛假、偽造資料,已套取資金的,責令限期全額退回,5年內不得使用住房公積金并列入業務系統“黑名單”記載其失信記錄。對逾期仍不退回的,列為嚴重失信行為,并依法依規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失信信息(納入征信體系),實施聯合懲戒。
五是加強內部防控管理。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提取業務流程和要求把好前臺受理、重點復核、嚴格審批“三道防線”。同時,健全廉政風險防控長效機制,提升業務經辦人員的廉政意識,嚴格按規定程序和流程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對相關管理人員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為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供便利、涉及職務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六是建立跨地協查機制。加強與信息產生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建立防范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跨地協查機制。在辦理異地購房提取業務時,需核查申請人異地房產交易、不動產登記等相關信息,杜絕虛假材料。
七是加大宣傳力度,確保從嚴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取得實效。結合全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總體要求,積極開展宣傳引導工作,通過報刊等傳統媒體和網站、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廣泛宣傳有關政策,及時向社會公開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辦理要件、流程等。在業務大廳醒目地點制作標語進行溫馨提示,向繳存職工告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承擔的法律風險和責任,達到警示目的;積極深入繳存單位、社區廣泛宣傳住房公積金政策,主動公開曝光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案例,引導繳存職工依法合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對協助繳存職工以虛假手段違規提取公積金的非法中介機構、單位和其他組織及個人向掃黑辦移交線索。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19.07.17 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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