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網友在微博上給我們留言:他認為建筑師屬于服務業,建筑物是業主的不是建筑師的,所以建筑師拿錢作事,就應該要把設計改到業主滿意為主。他的第二個論點是建筑概念怎么還可以再利用,建筑業難道是制造業可以大量復制?
看到這樣的留言我們并不意外,雖然只是一個人的留言,但這也代表了國內許多建筑師的想法,所以關于這個話題我們想寫一篇文章,為自己也與同行表達我們的心聲。
建筑師不屬于服務行業而是設計行業,因為創造最多價值的部份就是設計。
其實,建筑師與業主的關系是這樣的:
業主「委托」建筑師「設計」一棟房子,建筑師的工作的確就是滿足業主的需求,協助業主完成他的理想。請注意這里雙方的關系是業主「委托」建筑師成為房子的設計者,然后建筑師用他的手一筆一畫的把業主的想法轉換成好看的造型好用的功能,再交由施工單位蓋出來。如果業主跳過設計這個階段直接找人蓋房子,那結果就沒有人能保證了....
所以建筑物當然是建筑師(設計者)的作品。就好像光之教堂是安藤忠雄的作品,臺中歌劇院是伊東豐雄的作品,圣家堂是高第的作品一樣。建筑師擁有作品的智慧財產權,同時也需要承擔設計出錯的法律責任。
建筑師雖然在合約中提供的是服務,但是這個合約的成果,也就是設計出來的房子,它的價值遠超過服務本身。如同臺中歌劇院滿足了臺中市大型表演場所的需求,同時它又成為城市地標,多少人慕名而來打卡,也讓世界知道臺中市有這么一個大師作品,內部的特殊設計成為設計師與工程師們研究的教材。這些就是設計的價值。
因此說建筑師不是服務行業而是設計行業,因為創造最多價值的部份是設計。
每個建筑師都需要修煉多年,不斷操作,才能出現成熟的設計。比方說,臺中歌劇院就是伊東的比利時在根特競賽的雙胞胎兄弟,沒有根特的嘗試,就沒有臺中的成功。應該沒有人把伊東豐雄歸類為制造業吧?
而且,建筑并不是只有造型這么簡單,在造型的背后,包含了結構、設備、環境控制等等,未來就算是應用類似的概念,成果也不可能是百分之百一樣的(大量興建的住宅就是另一回事了,以后再跟大家討論)。所以建筑師的作品都是量身訂做的,這也是為什么我們認為建筑師的工作里設計的價值高過服務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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