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為聯邦制,對于專門職業及技術事項多由地方各州辦理,各州皆有建筑師注冊委員會(Architect Registration Board,簡稱 A.R.B)受理各相關業務,惟各州之間不一定全然相互認證,為方便跨州執業,并減少過多行政作業,成立國家建筑師注冊委員會(National Council ofArchitectural Registration Boards,簡稱 NCARB),而各州原有之 A.R.B則加入為其成員并相互承認其建筑師資格。NCARB 并結合美國建筑師協會(The American Institute of Architects,簡稱IA)、美國建筑系學生協會(The American Institute of Architecture Students,簡稱稱AIAS)、建筑院校協會(The Association of Collegiate Schools of Architecture,簡 稱ACAS )、建筑組成執行評議會( Council of Architectural Component Executives ,簡稱CACE )、 設 計 管 理 學 會 ( Society of Design Administration,簡稱SDA)及實習隸屬計劃之協調委員會,共同辦理建筑師證照之相關業務。
在美國要執行建筑師業務,必須要先取得建筑師執照,要成為一位注冊登記的建筑師,必須要符合下列條件,方得為之:
一、具有建筑學位或相當之專業;
二、相當時間的實務訓練或實習;
三、通過建筑師注冊考試(Architect Registration Examination,簡稱 A.R.E)之所有科目。
各州的注冊委員會多規定由 NAAB 或加拿大建筑認定委員會(CACB),依據 NCARB 所訂的建筑教育標準(Education Standard)來認定國內外的建筑學位及相關課程,茲將應考資格之認定之機構列舉如下:
(一)國家的建筑師認定委員會(National Architectural Accrediting Board,簡稱NAAB)。
(二)加拿大建筑師認定委員會(Canadian Architectural Certification Board,簡稱 CACB)。
(三)專業發展技師評議會(Engineer's Council for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簡稱 ECPD)。
(四)工程及技術認定委員會( Accreditation Board for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簡稱 ABET)。
(五)室內設計教育及研究基金會(Foundation for Interior Design Education and Research,簡稱 FIDER)。
美國各州之建筑師注冊委員會對于建筑師之應考資格不盡相同,它隨著應考人申請前之學位、專長及認定機構之不同,而有不同的實務及訓練的年期,且應分別由各不同之專業團體來認定其原學位之效力。茲列舉目前多數州委員會通常要求的不同專長及其實務訓練年期:
(一)由NAAB承認課程的建筑專業學位(Professional Degree):3年。
(二)非由NAAB承認課程的建筑專業學位:5 年。
(三)四年制而建筑專業學位(Pre-Professional Degree):7年。
(四)被ECPD或ABET承認的建筑工程、建筑技術或在土木、機電工程學士學位:7 年。
(五)被 FIDER(4)承認的室內建筑學士學位:7 年。
(六)具任何其他的學士學位者:7 年。
(七)具中學畢業文憑者:13 年。
設立實習發展計畫(IDP)以延續學校到辦公室之過渡性,借以培養熟練 的專業人才。實習發展計畫對尚未注冊登記的建筑人而言,可以被視為完成參加ARE考試前訓練需求的考試資格,對已注冊登記的建筑師而言,完成IDP訓練可以獲得多數州的承認并符合各州的訓練需求,進而取得他州的注冊登記;也可以符合取得 NCARB 證書對訓練的需求。以滿足實習發展計畫的訓練需求,以取得考試資格。
在實習發展計畫中,有2個主要關鍵人分擔這責任:就是監督人和督教人。監督人是在公司或組織的人,他提供一個訓練環境,監督每日的行動準則,定期評定你工作的能力,并以文件證明你的訓練活動,監督人通常是注冊登記的建筑師。身為監督人的建筑師必須有開業州的執照、定期評定的工作能力,并對訓練和補充教育的記錄作證明。實習生必須建立實習發展計畫的活動記錄,可以選擇NCARB的評議記錄(Council Record)當作他們的文件記錄系統。而有些注冊委員會也要求考試和注冊登記的評議記錄以確認考試資格。
美國各州建筑師注冊委員會對于各該州之建筑師考試內容,或部分行政作業方式皆略有不同,但建筑師注冊登記考試(Architect Registration Examination,簡稱A.R.E)是NCARB籌備的唯一考試,已被全美國55個委員會所采用,另基于互惠協定亦為加拿大各省所采用。此考試在測驗考生的專業知識、技術和能力,亦為提供日后他們在建筑設計、構造及設備中多方面之服務。
A.R.E 的考試科目皆由民眾使用建筑之基本需求建筑師的工作任務發展出來,其分類性質較屬于技術與實務層面。考試科目分為兩類:第一類為多項單選科目(Multiple Choice)之選擇題,計有 6 科,另一類為繪圖科目(Graphic Division),為提出解決方式之測驗題計有 3 科,合計共 9科。
外國人欲至美國執業,通常必須通過專業認可之考試及該行業該專業團體之認證,考試時是以英文應試,另外美國大部分之行業資格考試采電腦測試,試務大部分亦採自動化方式,應考人隨時可上網查詢考試日期及安排考試時間,相當具有彈性,不過費用較高。另各行業專業考試大部分採選擇題方式,較能客觀評量應考人之專業知識,并節省試務處理時間,因此其考試期程遠較我國為短。
其次在應試科目方面,美國大部分專技考試只考專業科目,不考普通科目,有關該行業之職業倫理,亦都在通過專業考試后,具相當工作經驗后才測試,雖然為取得執照條件之一,但不與專業考試同時考。在應考資格方面,美國重視學校之專業養成教育,其學歷之認可,通常須經專業協會認可才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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