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的《治欠保支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在各行各業引起重視。
《行動計劃》提出,以解決工程建造領域欠薪問題為重點,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法,健全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期懲戒相結合的準則保障體系,用3年左右時刻,構成準則齊備、職責執行、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式,完成被欠薪農民工比重逐年下降,力爭到2020年完成農民工薪酬基本無拖欠。
為了完成以上方針,《行動計劃》擬定了10項具體措施:全面推行勞動用工實名制辦理、執行按月足額付出薪酬規定、完善薪酬付出監控機制、執行薪酬保證金準則、樹立農民工薪酬專用賬戶辦理準則、強化勞動保障督查法律、充分發揮勞動爭議調停裁定效果、加大對欠薪違法行為的信用懲戒力度、開展治欠保支法律援助和普法宣傳、執行屬地監管職責。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大招是,在工程建筑領域實行農民工薪酬按月結算,到2019年底“月薪制”全覆蓋。
2019年底“月薪制”全覆蓋,讓農民工看到徹底治愈欠薪頑疾的期望。當然,確保這一方針的完成,不是發文件、定規劃那么簡單,還需求主管部門強有力的監管,需求一系列政策措施保駕護航。
農民工實施“月薪制”是順意民意
干過工程的都知道,工地上干活怎么辛苦都不怕,最怕的是年頭忙到年尾,最終卻拿不到工錢;每年最痛苦的不是沒活干,而是薪酬永遠在賬面上。很多工友都說:這輩子干工程,要錢要怕了。
假如農民工可以實現“月薪制”,月底準時領工錢,我想工友們肯定都是舉雙手贊成的。我從前問過我身邊的工友同事,現在工人的發薪形式根本都是年末發一次,而平常每個月只發1000左右的房租和伙食費,有些工地包食宿,那就這部分的費用都不發了。平常假如工人家里需求錢,或者逢小孩上學需求交學費的暑假這個節點,工人會跟工頭預支薪酬,很多工頭會預支部分,但金額也都很少,因為工頭也有資金壓力。
可以看到工人“月薪制”絕對是順意民意的,但細細調查企業和班組長在“月薪制”履行上好像動力缺乏,特別是本年中小企業和班組長在一些保障農民工權益的方針和職業現實情況的兩層壓力之下艱難前行。
為什么動力缺乏?
年末一致發薪酬和工程款結算方法有關
工程職業年末一致結算薪資由來已久,這跟工程的工程金錢結算方法有關,工程款一層壓一層,咱們能肯定錢在甲方手里,但甲方跟根底工人沒有直接的管理或者上基層關系,所以工人只能問自己的工頭或者班組長要薪酬,甲方的工程款沒有撥下來,就是強行實現“月薪制”,班組長又能支撐幾個月?
有人說:要實施“月薪制”,源頭仍是在甲方!但甲方按工程進度撥放工程款,按合同就事,這個合理合情,甲方只跟承包企業有合同束縛,跟根底工人并沒有,月薪或者非月薪跟甲方沒有直接聯系。
農人工工資按月發放有人歡欣有人憂
據了解,建筑范疇普遍選用“包工頭式用工”,在招工方面,建筑企業往往進行層層轉包和勞務分包。這也使得農人工工資按時發放成為一種難題。
放下甲方的工程款另說,工地能不能實施“月薪制”全憑企業或者班組長的本身經濟實力,大型或者國有企業一般都可以實施月結薪資,可是中小企業在資金本不是那么足夠的情況下,月結薪資就會有壓力。工程職業按照此月結方法往下走,接下來兩年會倒閉大批量資金短缺的中小企業和大批的勞務公司。
篩選一些資金和各方面實力缺乏的私營企業并非壞事,月結薪資從全體上講,是工程職業良性開展的必經之路。同時工程職業多年來一直缺失的誠信機制,也可借此重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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