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勝疫情,是當前我國唯一的大事。關于疫情我們不多說,因為已經有很多媒體報道了。那下面就來談談疫情對于建筑業產生的一些深遠的影響及意義。
一、本次疫情可能會對在建工程造成哪些影響?
由于目前疫情還在發展之中,建議建筑企業密切關注企業所在地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發布的推遲復工通知,并全面判斷可能產生的影響和風險。根據目前各地的通知要求,企業受到的具體影響可能包括:
由于工程所在地政府明確要求推遲復工或因工地發生疫情等原因直接導致工程推遲復工或新開工,進而影響項目整體工期無法預期實現;
工程所在地未強制要求推遲復工或新開工,但因工程所需勞務和物資所在地采取停工停產或限制人員物資流動等措施,間接影響到工程的復工或新開工以及工程的實際建設進度;
工程可如期正常開工,但受疫情影響(包括現場的疫情排查和消毒、醫療防護用具的購買、疑似感染人員的隔離和處置;以及現場以外的政府管控措施或疫情本身導致勞務和物資緊缺和費用上漲)導致成本大幅增加。
二、本次疫情是否構成不可抗力?
我國法律對不可抗力的定義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從2003年“非典”期間的司法實踐[1]以及目前部分地方的指導性規定[2]來看,流行病疫情可作為不可抗力的一種情形,但具體到本次疫情以及特定的工程合同而言,疫情所造成的影響是否構成不可抗力并可以此作為履行合同的免責事由需根據個案情況而定,具體來說: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一旦發生將導致工程項目重大風險,很多工程合同會就不可抗力的定義和法律后果進行明確約定。如我國已發布的《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均已明確將“瘟疫”列為不可抗力的一種,并約定了發生此種情形時的處理程序和風險分擔原則。因此,建筑企業首先可根據工程合同的約定,確定本次疫情是否構成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以及相關處理程序和法律后果;
但目前市場上使用的部分工程合同范本,如《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試行)》以及國際常用的FIDIC合同條件并未將“瘟疫”明確列為不可抗力的一種,一些使用自行編制合同的工程項目也可能存在類似定義不明的情況。在此情形下,合同雙方就本次疫情是否構成不可抗力以及其法律后果可能發生爭議。根據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一般來說疫情等突發重大事件只有在達到對合同履行造成實質性障礙的程度,受影響的一方才可以不可抗力為由主張免除部分或全部責任。因此,本次疫情是否構成不可抗力需根據其對工程項目的影響程度進行判定。如由于工程所在地遭受嚴重疫情而直接導致全面停工的,可認為疫情構成不可抗力;而如果只是因為疫情間接導致工程成本有所增加,尚未達到阻礙開工建設程度的,則較難主張構成不可抗力,但可根據合同具體約定以法律變更、市場價格波動等理由要求調整合同價格,或適用情勢變更制度,通過司法程序請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三、建筑企業因疫情導致工期延長或費用損失的,能否進行索賠??
根據上述分析,建筑企業可根據受到疫情影響的不同,以不可抗力等合同和法律依據,依法向業主進行工期和費用索賠:
對于受到本次疫情嚴重影響而可認定為遭遇不可抗力的,根據《合同法》以及市場上主要的工程合同范本約定,建筑企業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首先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即業主不能就此提起反索賠。其次建筑企業有權要求對工期進行順延,但對于工程停工所造成的費用損失,原則上應由建筑企業和業主合理分擔。即建筑企業一般僅能就工期延誤所造成的成本費用(如停工期間必須支付的工人工資、工程損壞造成的財產損失、按照發包人要求照管和清理工程的費用等)進行索賠,而不能就利潤損失進行索賠,因此而發生的自身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也由建筑企業自行承擔。
如建筑企業受疫情影響有限,未達到構成不可抗力程度的,企業可考慮引用法律變更、市場價格波動等相關條款要求調整合同價格或進行索賠。但無論疫情是否構成不可抗力,建筑企業可調價或索賠的具體范圍仍應根據合同的具體約定確定。例如合同已明確在不可抗力情形下建筑企業只能索賠工期,而合同價格不予調整也可不進行費用索賠的,則會對企業要求業主予以費用補償造成障礙。另外,作為總承包商的建筑企業在面對分包商和供應商因疫情提出的索賠時,也應根據相關合同的約定分不同影響情形妥善處理,同時注意要求分包商和供應商根據相關合同的索賠和支付“背靠背”條款等約定及時提交索賠報告,以保證總承包商可以及時向業主進行索賠。
四、建筑企業進行索賠應遵守哪些程序性要求?
根據《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市場上主要的工程合同范本,發生疫情等不可抗力后,建筑企業首先應收集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和因此造成損失的證據,并應根據合同約定向業主和監理單位及時提交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通知,書面說明受到不可抗力阻礙的詳細情況,并提供必要的證明。
同時,目前主要的工程合同范本均對于工期和費用索賠規定了索賠期限,因此除了就不可抗力情況發出通知外,建筑企業還應注意及時索賠工期和費用。如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約定,建筑企業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監理單位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書,否則將面臨過期失權的風險。而在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后28天內,建筑企業還應向監理單位正式遞交詳細的索賠報告。
五、復工時間不確定,建筑企業下一步如何應對?
及時履行合同約定的通知義務。除根據上述分析及時向業主發出不可抗力和索賠的相關通知以外,考慮到疫情的持續性,建筑企業還應注意根據合同約定將疫情作為具有持續影響的事件,每隔一段時間向業主發出相關通知和報告,并在疫情結束后發送事件終止的通知和情況說明。
妥善履行減損義務。建筑企業應采取措施盡量降低疫情的影響,如及時變更項目實施方案,從疫情影響不嚴重的地區重新采購設備材料和招聘勞務人員等,以適當履行減損義務,否則因此擴大的損失將可能將由建筑企業自行承擔。
做好合同解除的應對工作。如疫情影響時間持續超過合同規定的期限,如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約定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連續超過84天或累計超過140天的,建筑企業有權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后應按合同約定及時開展工程款結算工作。
關注分包商和供貨商受影響情況。詢問分包商和供貨商,特別是對項目實施影響較大的分包商和供貨商,其對分包/供貨合同的履約是否受到疫情的影響,并要求其提交影響說明,作出相應的應對方案。
重視疫情控制工作。復工前應重點對春節期間到過武漢或武漢籍的人員進行排查和登記,嚴密關注其健康狀況,一旦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應及時報告、妥善處置,做到傳染病病例的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處置,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盡最大的努力,做最壞的打算
這次疫情的影響力之大,可以說是超出了我們的預估。疫情之后,經濟承壓已是大概率事件。至于影響有多深,我們不好預估,不過我們可以參考2003年非典的數據。2003年3-4月非典疫情大規模爆發,二季度中國GDP同比較一季度大幅快速回落2個百分點。
但是這次和2003年非典有個本質的區別,那就是這次是在中美經貿摩擦剛緩和的情況下,疊加肺炎疫情。并且本次疫情的傳染性更強,加上春節節點因素,對服務業、企業復工乃至于整個制造業及出口的沖擊更大,中國經濟可謂是雪上加霜,這次所面臨的挑戰肯定也是史無前例的。
說這個主要是起警醒作用,要意識到這次疫情將會帶來的影響力,從而給大家做好心理準備,盡最大的努力,做最壞的打算。
基建將再次擔綱
每當經濟承壓,我們的基建都義無反顧的當起了頂梁柱,這次疫情之后,基建大概率同樣如此。經歷過非典,如今我們的領導層在面對突發事件時的決策更快,更穩健。
1、多部委打出抗疫組合拳
2月1日,央行、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五部委出臺金融支持政策,要求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2月2日,財政部又發布通知,要求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給予財政貼息支持,加大對受疫情影響個人和企業的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力度,優化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融資擔保服務。截至2020年2月3日零時,各級財政累計下達疫情防控補助資金470億元。
同一天,央行宣布2月3日開市首日開展1.2萬億公開市場逆回購操作投放資金,確保流動性充足供應。同時央行又下調7天期和14天期逆回購利率10個基點。在2月3日創記錄單日公開市場操作投放1.2萬億元后,2月4日人民銀行繼續充足供應流動性,當日公開市場操作逆回購投放資金5000億元,央行兩日投放流動性累計達1.7萬億元,充分顯示央行穩定市場預期、提振市場信心的決心。
2、首支戰疫專項債將于2月6日發行
據悉首只戰疫專項債將于2月6日發行,債券簡稱20國開戰疫120,債券代碼2002120,主承銷商為國家開發銀行, 該2020年戰疫專題債券為1年期固定利率債券,發行量不超過80億元。此外,招標結束后,將追加不超過55億元柜臺債。所籌資金將主要用于國家開發銀行向疫情防控提供的應急融資。
3、以恩報恩
患難見真情,國家和人民都是看在眼里的。央行將會同多部委對疫情防控骨干企業實行名單制管理,通過專項再貸款向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資金,支持金融機構對名單內企業提供優惠利率的信貸支持,中央財政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給予貼息支持。
4、支持中小建企是重點
工人返工延遲,房地產、基建生產都將受到嚴重影響,因停工停產造成的人工成本、材料價格上漲成本、庫存成本都會上升。此次疫情對中小建筑企業將會面臨巨大沖擊,尤其是那些現金流不好、經營管理能力不強的中小建企將遭遇嚴峻挑戰。
說到這, 大家都紛紛支招,比如支持中小企業最有效的辦法,一是減稅降負、讓利于民,同時在稅費征繳等環節手稍微松一松,放水養魚;二是財政政策、貨幣政策要發揮更大作用,抓緊出臺針對中小企業的差別性降息等政策。
疫情之后,建筑業面臨的影響
基建、房建造成直接影響
目前已有數十個省份公告推遲復工時間,復工的推遲對基建、房建的施工影響是直接的?;ǚ矫?,1月份地方政府發債規模超過8000億,其中新增專項債7216億,地方政府短期資金相對充裕,復工的推遲導致項目進度滯后,資金投放受阻,基建投資的壓力進一步加大。因此一旦疫情結束之后,肯定會出現項目集中爆發開工、及趕工期的現象,這個大家要有心理準備。
其次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地區預計會進一步加碼基建投資,當然除了常規基建的刺激加速外,疫情之后估計會又多了一個項目,就是醫療基建,到時候全國的醫院面積可能會翻幾翻。
房地產會否再次開閘?
可能有人會問,既然疫情影響這么大,那么國家是否會像2003年非典時期那樣再次開啟房地產這個大閘呢?我估計不會,因為如今和2003年截然不同,目前宏觀杠桿率要比2003年高得多、中國多年來已開展了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并且期間我們一直在加大力度調控房地產泡沫,所以目前的政策空間和2003年相比可能較為有限。因此我們認為政府不會大規模刺激房地產市場。
BIM等信息化手段應用的提升
這次疫情,火神山醫院、雷神山醫院的建造速度讓全球都重新認識了中國這個基建狂魔的效率。而背后有很大一部分的功勞來自BIM及信息化的應用的支撐。
比如火神山醫院設計方案落實的過程中,BIM大顯身手,充分體現了BIM在整體統籌規劃,項目協調、可視化模型創建等方面重要作用。
從1月27日到29日,短短72個小時。按照要求,建筑面積達2.5萬平方米的火神山醫院工期短。因此,工程采用邊設計、邊施工、邊修改、邊調整,交叉突擊完成。這其中最大難點就是時間緊,沒有任何返工的機會。設計師一邊建模出圖,工地也一邊進行施工,這種方式以前從沒遇到過。平時容納1000個床位病房的醫院BIM模型,大概需要六個人進行一個月左右時間的設計創建,而這次只有3天。設計過程中,不僅樣板間模型要設計合理、做好碰撞檢測。還需要考慮到:信息互通、電力供給、整體協調規劃。
國際工程是否適用合同索賠?
在《因疫情造成的工期延誤,相關索賠怎么辦?》一文中談到,疫情對于《民法總則》、《合同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等國內環境條款下關于索賠的分析。
疫情雖然是在武漢爆發,但是其影響力可能擴大到國際工程領域。特別是對于從我國國內進行大規模設備材料采購和勞務輸出的項目來說,影響可能更嚴重,進而嚴重影響到項目的工期和實施成本。那么索賠對于國際工程中是否適用呢?
根據FIDIC EPC條件第19.1條的規定,“不可抗力”系指某種異常的事件或情況:
(a)一方無法控制的;
(b)該方在簽訂合同前,不能對之進行合理準備的;
(c)發生后,該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
(d)不能主要歸因于他方的。
只要滿足上述(a)至(d)項條件,不可抗力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種異常事件或情況:
(i) 戰爭、敵對行動(不論宣戰與否)、入侵、外敵行為;
(ii)叛亂、恐怖主義、革命、暴動、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iii)承包商人員和承包商及其分包商其他雇員以外的人員的騷動、喧鬧、混亂、罷工或停工;
(iv)戰爭軍火、爆炸物資、電離輻射或放射性污染,但可能因承包商使用此類軍火、炸藥、輻射或放射性引起的除外;
(v)自然災害,如地震、颶風、臺風、或火山活動。
雖然FIDIC EPC條件上述第(i)至(iv)項列舉的不可抗力事件并未包括流行病(nCoV疫情應屬典型的流行病epidemics),但并不意味著FIDIC EPC條件將流行病排除在不可抗力的范圍之外,因為使用了“包括但不限于”(include, but is not limited to)的措辭。因此我們認為,根據國際工程的一般實踐,疫情原則上應認定為國際工程承包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事件,承包商可就因疫情而遲延或不能履約而免責。
這次的疫情,對于我們建筑業同樣是一個優勝劣汰、提高免疫力以及行業洗牌的過程。因此疫情不可怕,正如我們領導說的,中華民族走過幾千年,什么大風大浪沒見過,這次的疫情同樣只會是我們改革進程中的一塊墊腳石!
延伸閱讀
2020年1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引發的肺炎疫情席卷大地。此期間正值春節假期,鑒于新型冠狀病毒的高傳染性,國務院和部分地方政府發文要求延長春節假期,延緩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防止因人口流動和人口聚集引發疾病傳染。部分地區的政府部門直接發文規定建設項目不得在2020年2月9日24時前復工或新開工,也有很多地方政府主管部門規定復工時間另行通知。由于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仍處于增加狀態,故2月9日前復工難度很大。此次疫情導致工期延長和費用增加已成定局,加油!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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