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哪些與疫情防控相關的主要法律制度?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有關措施,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一些地方采取設卡攔截、斷路阻斷交通等方式隔離疫情,這些做法是否合法,怎么做才合法?法律如何規范公益慈善捐贈活動?受疫情影響,合同規定義務不能正常履行,法律對此有何針對性規定……
為促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開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相關室負責人,10日就疫情防控中社會普遍關心的法律問題進行了解答。
……?
問題:近期不少企業反映,受此次疫情影響,很多合同規定的義務不能正常履行,請問法律對此有什么針對性的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鐵偉答:
當前我國發生了新冠肺炎疫情這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了保護公眾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應疫情防控措施。對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當事人來說,屬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不過需要提醒廣大讀者注意的是,人大法工委的解釋只是明確了此次疫情防控影響到合同履行的情況,屬于不可抗力的情形。對于合同中,沒有把疫情列入不可抗力中的,可以以此作為補充的情形。
在實際操作中,有兩點需要特別注意:
1)人大法工委的解釋不適用于適用境外法律的交易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的責任分擔,需以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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