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7日19點15分,福建泉州市鯉城區常泰街道南環路欣佳快捷酒店發生坍塌事故,導致多人被埋。
本次坍塌事故的基本情況:
據新華社消息,7日夜間發生的樓體坍塌事故系房屋改裝作業時發生,該樓房業主目前已被公安部門控制。事發樓房占地5畝,建筑面積約7000平方米,共有7層,屬于鋼結構房屋。該建筑經查是2013年開始建設,2018年改造為欣佳酒店,并于當年6月開業,酒店有各類客房計66間。該建筑一樓共有6間,其中兩間原為超市。今年春節前,房屋業主將一樓出租的超市收回重新改裝。3月7日晚上7時,房主接到現場施工員電話稱,在進行作業的一樓房屋一根柱子發生變形。三四分鐘后,樓體整體坍塌。
本次酒店坍塌事故原因還有待事故調查組在進行全面調查,對事故原因進行認定。從現有信息來看,本次事故的原因可能是工程質量原因,也有可能是房主違規裝修造成。但是,本次事故造成特別重大的人身和財產損失,不管最終調查結論如何,責任人都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一、因工程質量造成事故情況下的法律責任承擔
建設一棟房屋,各個單位應當確保房屋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建設工程的實施需要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通力合作。任何一家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進行建設,都可能導致十分嚴重的后果。
事故調查組正在對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進行調查,若果真因涉案房屋的質量原因導致了本次事故,那根據調查結論,以上單位可能依照我國《刑法》《侵權責任法》規定承擔刑事責任、民事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承擔的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重大安全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 “重大安全事故”指的是:(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嚴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后果特別嚴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后果特別嚴重”指的是:(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人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百萬元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三)其他造成特別嚴重后果、情節特別惡劣或者后果特別嚴重的情形。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及其他法律規定的民事責任
據人民網消息,截至3月8日11時30分,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房屋坍塌事故現場搜救出受困人員43人,其中6人救出時無生命體征,1人身體無礙未送醫,送醫治療的有36人(不含自行逃生人員中送醫的8人),正在搜救的還有28人。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span>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若因工程質量原因導致本次事故的發生,那首先應當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連帶對因本次倒塌事故造成財產損失和人身損害的受害者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工程質量原因的不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后可以向有責任的勘查、設計、監理等責任人追償。
二、因房主違規裝修造成事故情況下的法律責任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若此次泉州“3.7”欣佳酒店坍塌事故,最終經過調查組全面調查,認定是房主違規裝修造成,其將承擔如下法律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承擔的刑事責任
根據事故調查小組的調查結果,本次事故若是房主在裝修時擅自變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造成,房主行為將涉嫌構成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規定,“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span>
據新華社消息,本次事故已經造成六人死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房主的行為屬于特別惡劣,將被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民事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因其他責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他責任人承擔侵權責任?!?/span>
根據事故調查小組的調查結果,本次事故若是房主在裝修時擅自變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造成,則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建筑物等設施的倒塌無關,由房主承擔責任。只有在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倒塌事故的情況下,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才需要對外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三、酒店經營者法律責任
據人民日報記者核實,欣佳酒店經營者是租賃房主楊某某的房屋經營。發生坍塌事故的泉州鯉城區欣佳快捷酒店,于2018年6月開業,酒店內擁有多種類型客房共計80間。疫情發生后,被泉州市鯉城區改造為區級醫學觀察點,用以隔離觀察密切接觸者。
(1)侵權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三十七條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span>
本次事故中,欣佳酒店經營者作為賓館的管理人,應當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即使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可能是工程質量或房主的違法改造行為,欣佳酒店經營者作為管理人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2)違約責任
據人民日報報道,有多位人員在欣佳酒店進行集中醫學觀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其與酒店之間成立服務合同關系。這些人員也可以選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責任競合規定,選擇要求酒店按照合同法承擔違約責任,或按照侵權責任法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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