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署已完成面向總部企業在職人才配租人才住房的申請受理及審核工作。本次共接受70家總部企業3810名在職人才住宅申請,經審查,3153人符合租賃條件,實際租賃人才住宅共614套。
據介紹,本次租賃人才住宅面向經市發展改革委員會認定的總部企業支持政策的總部企業租賃,提供了電力花園二期、萬科深南廣場、遠洋新干線君域花園、招商開元中心等4個項目共904套住宅。
本次人才住宅租賃方案根據項目各戶型的合格申請套數和本次可供應的住宅套數,確定項目各戶型的租賃比例,根據租賃比例、申請公司的合格申請套數和申請公司2018年度深度納稅總額,確定申請公司的租賃套數。
本次向現任人才實際租賃人才住宅614套,合格申請人名單和租賃結果在深圳市住宅和建設局網站公布。
市住房保障局特別注意,向市住房保障局領取人才住房分配書,在分配書明確的時間內與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合同。逾期未收到分配書或未辦理合同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租賃源。
在簽訂租賃合同之前,申請人必須根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規定的手續確定具體的入住人員。簽訂合同前,必須向市住房保障局申報入住者名單。檢查不符合條件的,不得入住。
租賃公司應按《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規定使用租賃住宅,不按規定使用的,按《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規定處罰租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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