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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中國建筑行業正面臨一場深層次的危機,其中“工程款拖欠”問題已成為影響企業生存的致命頑疾。盡管行業整體仍在艱難支撐,沒有出現大規模企業倒閉潮,但拖欠現象長期得不到根治,勢必會導致一批又一批企業破產倒閉。建筑行業從業者數以千萬,若企業紛紛倒下,從業人員將何去何從?這不僅是行業問題,更是社會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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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除了工程款拖欠,建筑業還面臨著另一個長期被忽視但極具破壞力的問題——資質等級制度的“尷尬”處境。當前的資質等級與實際市場招標環境脫節,嚴重影響了行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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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標機制的錯位:選中“爛蘋果”的游戲
招投標本應是業主選擇優質承包商的制度保障,然而實際運作卻變成了“運氣游戲”。一次招標動輒吸引幾十家乃至上百家企業參與,真正具備實力、適合該項目的企業可能不足百分之十。但在當前的招標環境下,這少數優秀企業與大批能力參差不齊的企業被一視同仁放在一起,通過價格戰或其他非技術因素“搏運氣”中標。如此一來,原本為了選擇“好蘋果”的制度,結果卻淪為從一堆“爛蘋果”中選出“相對不那么爛”的那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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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現象,不僅對業主造成損失,也讓資質制度的意義大打折扣,尤其對一些真正有業績、有能力、守規范的企業來說,是極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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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等級制度的初衷與現實落差
我國從改革開放以來,逐步建立起一套較為完備的建筑企業資質等級制度,從最初的一級、二級、三級,到后來的特級資質、專業資質,再到勞務資質,目的是希望通過資質分級制度,引導不同類型、不同能力的企業承接與其能力相匹配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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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資質等級越高,企業可以承接的項目規模、復雜度也越高。然而現實中,大量中小企業,即使耗費多年時間、財力、人力好不容易獲得二級或三級資質,在招標時卻常常被排除在門檻之外。很多項目招標明確要求總承包特級資質,或者專業一級資質。這種“高門檻”讓許多中小企業根本無法獨立參與市場競爭,只能被迫通過分包形式“撿殘羹冷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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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無法從源頭獲取項目,只能從大型企業那里層層轉包,分包再分包之后,工程款項被逐級“抽水”,真正到現場作業隊伍手中的資金已所剩無幾。最終不僅項目利潤空間被壓縮,質量、安全也難以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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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資質企業“空殼化”與過度依賴分包的隱患
目前一些高資質企業雖擁有多個牌照,但也存在“空殼化”的趨勢:缺乏一線作業能力,項目實際執行仍需依賴分包甚至再分包。一方面,這些企業靠資質中標,坐收管理費;另一方面,真正承擔建設任務的是被層層分包下去的基層單位。這種結構極易滋生資金截留、安全隱患、施工質量不達標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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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擔憂的是,這種結構在整個行業中已成“潛規則”,部分業主即使知情也無可奈何,最終成為制度不完善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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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建筑招投標與資質使用機制的五大建議
要根治上述問題,必須從制度層面入手,推動建筑行業招投標制度與資質制度同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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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確工程匹配的資質等級范圍
應依據工程類型、難度、投資規模制定科學的資質匹配標準,不能一味抬高門檻。一些中小型、專業性強但體量有限的工程,無需要求總承包特級資質企業來承擔。相關法規中應明確資質等級與工程類型之間的匹配關系,作為招標的執行依據,而非任由建設單位“自由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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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限制中標企業的分包行為
鼓勵低等級資質企業獨立承接并執行項目,同時應要求這類企業具備自有勞務隊伍。對于中標項目,若發現企業沒有實際施工能力,僅靠轉包實現項目運作,應嚴格限制其投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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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加強監管與問責機制
建立第三方監督體系,對招投標全流程進行審查。一旦發現“假招標”“內定”“違規設定資質門檻”等行為,應對業主單位和中介機構實施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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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嚴格審核新設企業勞務能力
對于申請資質的新企業,特別是低等級資質和勞務企業,應審核其人員結構、社保繳納等情況,確保其具備實際施工能力,而非“掛靠空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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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規范高資質企業用工方式
對于高資質企業,應限制其在中標后的再分包行為,只允許直接雇傭有資質的企業進行勞務作業。同時加強核查,確保其不通過掛靠、隱性轉包等方式逃避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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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的“生機”就是行業的“希望”
建筑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數千萬從業者的飯碗維系其中。如果任由“資質空轉”“分包泛濫”“拖欠惡化”等問題繼續惡化,不僅損害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更動搖整個行業的根基。通過深化招投標制度改革,重塑資質等級的使用邏輯,有助于構建一個更公平、高效、可持續發展的建筑市場生態。對于大量的中小民營企業而言,這無疑是一次真正意義上的“行業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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