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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在職場崗位上是資深老油條還是職場新手,決定要離職后,絕不能只用口頭報告方式,向主管說:「我不干了!」就想拍拍屁股走人。如果公司有制式離職單,也應該要先給主管一份書面離職,這樣才不會有失職場禮儀。
有人形容離職與簡歷,恰如憑此進場的入場券,以及替過去成績買單的請款單,重要程度不相上下,雖然離職信沒有固定格式,但是有幾個要點一定要掌握,才能讓這份工作畫下完美的句號。
遞離職信時間需合法
不管你有多想離開公司,遞離職信的時間至少要符合勞動法的規定: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應于10日前預告;工作1年以上未滿3年者,于20日前預告;工作3年以上者須于30日前預告。一般而言,不論到職多久,應至少提早一個月提出,以利公司找人交接。
交接事宜清楚交代
辭職信上要明確標記離職時間,讓主管一目了然,最重要的是,如何處理交接事宜也要清楚交代,如果公司體制有職務代理者,可直接在辭呈中表達會將所有負責業務交接給職務代理者。如果沒有職務代理者,只要表明愿意在在職期間交接完畢的意愿,請主管安派適合的人選即可。
表達誠懇感謝之意
就算跟主管關系不是很密切,甚至有芥蒂,也建議離職者在辭職內容中,該有的禮節及感謝之意絕不可少。建議將所學到的正面經驗寫出,感謝公司、主管、職務本身、同事等,讓自己有所成長;如果個人表現不俗,也可稍微描述自己在職期間,如何盡心努力不負公司栽培的績效。當然,陳述比例不要多過于感謝的篇幅,不然這封信就不是辭呈,而會變成邀功信了。
簡單說明離職原因
人才的離開,主管一定會想知道為什么,建議離職者針對客觀事實誠實以告,簡單陳述,畢竟職場的世界很小,消息傳得快,將來也難保不會有合作關系,不要讓主管有被欺騙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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