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今年3月份人社部取消73項證明材料后,為進一步減證便民、優化服務,近日人社部決定再取消42項證明材料:
取消規范性文件設定的材料有:
● 一級建造師、注冊安全工程師、一級造價工程師等9項考試報名,以及免試部分考試科目,不再需要職業資格證書,改為告知承諾制;
● 一級建造師、監理工程師等10項考試,不再需要職務聘**明,改為告知承諾制;
● 補辦資格證書不再需要丟失登報聲明和單位證明,可直接提交補發申請;
取消部門規章設定的材料有:
● 企業辦理社保登記,不再需要營業執照、執業證件、企業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和企業信息變更證明等材料;
● 單位社保注銷登記,不再需要社保登記證;......
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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