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臺灣發生6.4級地震,臺南市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115人死亡、104人輕重傷的慘劇)
臺南維冠大樓2016年因地震倒塌害115人罹難,負責大樓設計、監造的建筑師鄭進貴,被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定罪。近日有新聞媒體接獲爆料,鄭進貴在服刑前半個月,竟還代表臺南市建筑師公會審查其他建筑師的裝修工程!更離譜的是,鄭進貴已入監1年多,其建筑師執照還沒依《建筑師法》撤銷,連在臺南登記的開業證書也沒廢止,等于出獄后還能繼續執業。臺灣學者痛批,臺南市府作為消極,監察院應調查公務員有無行政怠惰缺失。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副局長王建雄坦承確有此事,「行政程序確實慢了點」。據了解,鄭進貴判刑定罪入監前經手的案件是一件廠房裝修案,剛好是其在公會輪值才經手,和另一名審查人員一起處理。市府指因「建筑師懲戒委員會」委員任期屆滿,重覓人選延宕8個月,遲至今天才開會審查, 而今天下午會中已決議廢止鄭進貴開業證書,再送營建署撤銷或廢止其建筑師證書。
工務局表示,今天召開的懲戒委員會有通知當事人鄭進貴與會陳述意見,但因鄭人在監獄服刑,故委托友人在會中提出其個人申請注銷開業證書,申請書經出示后給委員觀看后,做成決議廢止其開業證書。而本案于地震發生后,迄今無接受鄭建筑師申請新建建筑執照。
另因本案法院2019年3月6日公告為判刑確定,該建筑師曾于2019年2月27日公會聘請參與審查小組的室內裝修審查個案是在判決確定前,且該案系有設計者簽證負責,因此,并無影響申請者之權益。至于本案目前始提出懲戒委員會審議,在公文處理有無不當延誤情事,將另行追究責任。
(建筑師鄭進貴,當年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在交保后步出法院)
臺南市長黃偉哲今早對此事表示,今天就會開會撤銷鄭進貴執照,但其中公務員有沒有涉及包庇或消極不作為,將會進行調查,并會追究相關人的責任進行議處。
臺灣營建署副署長陳繼鳴表示,一般撤銷建筑師執照,最快1、2個月可完成行政程序,至于最慢會不會長達半年甚至1年,則要視個案而定,很難講。但營建署至今沒有接到臺南市政府建筑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內容,所以鄭進貴的建筑師執照未被撤銷。
2016年2月6日倒塌的維冠大樓,是臺灣史上單一建物倒塌傷亡最慘重災難事件。鄭進貴同年2月9日與建商林明輝、建筑師張魁寶被收押,偵查期間他曾當庭發毒誓,強調如有涉案,天打雷劈不得好死。他之后不服判決屢上訴,但從臺南地院到臺南高分院,法官都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后修法將業務過失納入一般過失犯處理)維持5年判決,他最后上訴至臺灣法院,2019年2月21日被駁回,三審定罪,去年3月14日入監。
據了解,營建署是直到去年8月5日去函臺南市府,告知有關鄭進貴上訴院判決駁回,市府又拖了7個多月,才在本月12日回文營建署說明處理情形,并請營建署廢止執照,目前營建署正準備擬文給法院確認本案。臺南市府今天才要正式召開建筑師懲戒委員會,依《建筑師法》規定決議是否廢止鄭進貴開業證書,同時檢討追究相關承辦人員行政延宕責任。
去年2月間,媒體大幅報導維冠判決,但南市工務局建管科一股股長張惟韶堅稱,市府并非維冠訴訟案件中的利益關系人,各級法院不會通知市府判決結果。該局是去年8月5日才接到營建署來函,得知法院判決鄭進貴上訴駁回,這才啟動懲戒事宜。市府同年11月7日從臺南市建筑師公會方面得知,鄭進貴仍為該會室內裝修審查人員,去年2月27日輪值審查1件竣工查驗。
夸張的是,去年8月5日距今也已7個多月,市府為何還不召開懲戒委員會?張惟韶解釋,當時正值懲戒委員任期屆滿,須重覓人選,還有當事人陳述意見程序等因素,在公文往返中延宕時間。市府今天會依規定召開建筑師懲戒委員會審查鄭進貴案,如果案件確立,就會依《建筑師法》第4條、第45條規定,撤銷開業證書,再報請營建署撤銷建筑師執照。
云林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教授蘇南批評,各家媒體大篇幅報導判決結果,大家都知道,市府怎么會不知道呢!而且相關判決書也可以上司法院網站查閱,如今人都已入監,還沒有撤銷執照,市府根本是消極作為,監察院應該發動調查公務人員有無行政怠惰缺失。
至于為何讓已判決定罪的鄭進貴繼續擔任建筑師公會室內裝修審查人員,經手審查的又是哪些案子?媒體先后去電、拜訪臺南市建筑師公會,但對方都要求記者正式發公文,才會看情況回復。
臺南市議員謝龍介批評,市府從營建署來函告知至今,拖了這么長的時間,還未召開懲戒委員會,仍讓鄭進貴在判刑定罪到入監服刑前繼續執業,和查驗其他建筑師室內裝修案,確有怠忽職守之處,也未從維冠大樓倒塌造成重大傷亡事件中記取教訓,更讓民眾安全無法獲得保障,應該徹底檢討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也要盡速亡羊補牢,盡快召開懲戒委員會,送營建署撤銷執照。
媒體也前往鄭進貴住家訪查,鄰居表示,鄭白手起家,沒聽說接過什么大的或特別有名的建案;年近七旬的鄭進貴早已退休,小孩都已成家,只剩夫妻倆住在臺南市南區逾30年的透天厝,和大家相處和睦,人也和氣,如今鄭進貴身陷囹圄,鄭妻也搬離現址,鄰居們談論起來不勝唏噓。
律師林仲豪表示,因律師與司法機關往來密切,所以當有律師被判刑定罪或入監服刑時,盡管各級法院不會主動通知,但各地檢察署慣例會附本知會當地律師公會,讓公會得知訊息,展開懲戒撤照程序。
但建筑師或其他專業證照人士涉案,因對司法機關無明訂規范,就不一定會主動附本告知相關公會,除非政府主管機關或職業公會主動查詢,不然一定會發生類似鄭進貴狀況。因此建議可透過立委在質詢司法院與法務部時提出建議,日后碰到專業證照職業被告判刑定罪,同時附本給地方主管機關,就可以避免人已入監服刑還在執業情形。
【觀點僅代表作者,不代表本站立場】
掃一掃添加微信
使用小程序
使用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