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來說,很多研究者會選熱點話題做項目發文章肯定有功利的一面。比如最近疫情,一些城鄉規劃師就開了新課題研究疫情和城市空間的關系之類的。其實就小編所知,他們本來研究的就是相關的課題,只是熱點事件發生了之后增加了一個新題目或者新對象。比如說之前研究大數據和城市空間,疫情發生了,就利用疫情相關的大數據研究一下和城市空間的關系。你說這個研究能解決疫情暴露的種種問題的話,是說大話,但也不能說這個研究是沒意義的。其實小編個人覺得,即使動機是功利的,熱點事件發生了之后各界學者都試圖從自己的角度去觀察他也是一件好事。面對重大社會問題,我覺得所有人都應該有自己的思考,城規人自然也會從城規的角度去思考它。
另一方面來說,城規真的什么專業什么方面都能沾點邊。大家都是除了設計課學了一堆社會學經濟學政策分析的,我們的研究對象又是城市,難免感覺什么都能扯上城規的感覺。但是面對這個復雜的研究對象,在這個綜合的學科里,大部分都是有自己的某方面專長。比如有的長于信息化,有的長于公共政策,有的做設計厲害,與其說是職能邊界,更多的可能是能力邊界吧。規劃師和規劃師之間的區別也是挺大的。
總之我覺得,只要研究成果質量是可以的,不是瞎水科研的,都挺好。也不必非要說我們城市研究者只能做什么什么范圍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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